
债权债务纠纷常见有哪些种类
一、债权债务纠纷常见有哪些种类
债权债务纠纷常见的种类包括了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债权债务的转让纠纷、以及其他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诉宁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杭州要账公司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六条【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法律适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二、债权债务转移的构成杭州要账公司要件是什么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与债务。
2.转让的债权和债务必须均具有可转让性。
3.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4.债权债务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债务转让的协议。
三、债权债务相互抵销的情形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4.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消,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消。
5.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高昌区,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位于新疆天山支脉博格达峰南麓,吐鲁番盆地的中心,是吐鲁番市行政中心。高昌区总面积13690平方千米,28.88万人(2014年),聚居着维吾尔、汉、回等27个民族。高昌区位居丝绸之路要冲,是名闻遐迩的历史重镇,自两汉以来,长期是中国西域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之一。“吐鲁番”之称,最早见于《西域番国志》即明人陈诚《西域行程记》一书。吐鲁番,维吾尔语意为富庶丰饶的地方。据《西域同文志》:系回语“蓄水”之意。商务印书馆出版的《通名大辞典》释为维吾尔语,意为“都会”。曾炳煌所撰《吐鲁番厅乡土志》释:“吐鲁番”系“吐蕃”的谐音。